剖宫产

近年来,本应顺理成章的顺产被越来越多的孕妈妈放弃,剖宫产倒是一直高烧不退,据统计,全国平均剖宫产率已近50%,个别医院的剖宫产率甚至达到了80%,远远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5%的标准。

确实,对于现代医学来讲,剖宫产手术是相对安全、无痛的,而且大多是顺利、安全、美观、后遗症少的。但是,人们往往忽略了手术并发症的存在,尤其是远期并发症。

2015 年 4 月《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剖宫产率的声明》中指出:

尽管剖宫产可以拯救生命,但它的实施,常常没有医学上的必要性,导致妇女和婴儿面临短期和长期的健康风险。考虑到剖宫产可产生严重的,甚至是永久性的并发症,残疾或死亡,剖宫产只应在医学必须的情况下进行。

所以随着人们对剖宫产认识的增强,现在规定只有具备剖宫产严格的指征,才能进行剖宫产。

哪些指征是剖宫产的必备条件呢?

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的《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 (2014)》中给出了需要进行剖宫产的 15 种情况: 

1.胎儿窘迫: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、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。 

2.头盆不称: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。 

3.瘢痕子宫:2 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者;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官腔者。 

4.胎位异常:胎儿横位,初产足月单胎臀位(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 > 3,500 g 者)及足先露。 

5.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: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。 

6.双胎或多胎妊娠:第 1 个胎儿为非头位;复杂性双胎妊娠;连体双胎、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手术。 

7.脐带脱垂:胎儿有存活可能,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,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。 

8.胎盘早剥:胎儿有存活可能,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。重度胎盘早剥,胎儿已死亡,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。  

9.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:如合并心脏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、急性妊娠期脂肪肝、血小板减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,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。 

10.妊娠巨大儿者: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 > 4,250 g 者。  

11.孕妇要求的剖宫产: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 (ACOG) 将孕妇要求的剖宫产 (cesarean delivery onmaternal request,CDMR) 定义为足月单胎、无医学指征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剖宫产。 

(1) 仅是孕妇个人要求不作为剖宫产手术指征,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须进行讨论并详细记录。 

(2) 当孕妇在不了解病情的情况下要求剖宫产,应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与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弊和风险,并记录。 

(3) 当孕妇因恐惧阴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宫产手术时,应提供心理咨询,帮助减轻其恐惧;产程过程中应用分娩镇痛方法以减轻孕妇的分娩疼痛,并缩短产程。 

(4) 临床医师有权拒绝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的要求,但孕妇的要求应该得到尊重,并提供次选的建议。 

12.产道畸形: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膈、人工阴道成形术后等。

13.外阴疾病:如外阴或阴道发生严重静脉曲张者。 

14.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:如严重的淋病、尖锐湿疣等。 

15.妊娠合并肿瘤:如妊娠合并子宫颈癌、巨大的子宫颈肌瘤、子宫下段肌瘤等。